关于开展第四届 “烟台工匠”申报选树活动的通知
各区市、开发区、高新区、长岛综合试验区总工会,昆嵛山保护区和保税港区工会,市直产业(系统)工会,市直属单位及中央、省属驻烟单位工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部署要求,大力培育和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竞赛、工匠精神,进一步增强产业技术工人的获得感、自豪感、荣誉感,充分发挥“烟台工匠”示范引领和牵引带动作用,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为推动烟台高质量发展,建设制造业强市、海洋经济大市、宜业宜居宜游城市和国际化滨海城市提供有力人才支撑,根据《关于实施“烟台工匠”建设工程的意见》(烟会发〔2019〕30号)和《关于“烟台工匠孵化行动”的实施意见》(烟会发〔2018〕25号)《“烟台工匠”选树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现就做好第四届“烟台工匠”申报选树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树范围、基本原则和选树数量
选树范围:面向全市各行各业在生产服务一线从事岗位操作的高技能职工,侧重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新兴产业的一线高技能人才,人选不受年龄、性别、学历、职级、职称、工作年限等条件限制。
基本原则:坚持弘扬工匠精神、厚植工匠文化、培育工匠人才,坚持面向基层一线职工,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自下而上、逐级选树推荐,坚持竞争择优、好中选好。
选树数量:全市选树命名第四届“烟台十大工匠”10名,“烟台工匠”若干名。选树“烟台工匠导师”10名。第四届“烟台十大工匠”原则上在“烟台工匠”中择优产生,特别优秀的可以直接进入评选序列。
二、推荐人选标准条件
(一)具有优秀品格。听党话、跟党走,忠于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带头弘扬和践行劳模精神、工匠精神,爱岗敬业、执着专注、精益求精、勇于创新、追求卓越、甘于奉献;
(二)掌握高超技能。熟练掌握专业知识和专业技术,拥有精湛技能、高招绝技,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同行业中达到领先水平,有较大影响力和较高知名度;
(三)善于创新创造。在工艺改进、技术革新、质量攻关、发明创造等方面取得重要成果,在企业或行业内得到推广应用,取得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发挥领军作用。善于带领团队解决生产实践中的关键技术工艺问题,积极向职工传授技能技艺、传承职业精神,在推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和劳动竞赛活动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五)注重荣誉基础。具有市级及以上层次的技能类奖项或称号,原则上从已命名为区市级工匠的人选中竞争择优产生,特别优秀的可以放宽条件。
三、选树“烟台工匠导师”的范围和条件
主要面向烟台职业院校、技校(烟台市工匠孵化基地)的技能类教学导师。具备“烟台工匠”的基本选树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推荐申报“烟台工匠导师”:
(1)在关键技术工艺领域取得重大革新、重大突破、重大成果,达到省级领先水平的,达到或接近国内、国际领先水平的;
(2)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完成烟台市和省部级及以上重点技术攻关项目,为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动技术进步、实现企业、产业、行业高质量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
(3)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以及省部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称号的、烟台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称号的;
(4)国家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或全国职业技能大赛重要奖项的;获得省级职业技能大赛一二等奖的;获得齐鲁首席技师(山东省首席技师)称号的。
(5)指导带领学生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技能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
(6)具有省以上职业裁判资格的。
四、选树流程
(一)广泛发动阶段(2020年11月下旬至2020年12月15日)
市总工会制定出台“烟台工匠”选树工作安排及具体宣传方案。各级工会各相关单位要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站、微信等各类媒体平台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要通过“专题宣传”、“技能竞赛”、“创新成果展示”、“寻找身边的能工巧匠”等灵活多样的活动形式,层层组织发动,层层寻找本地、本系统、本单位的能工巧匠、创新达人。
(二)推荐阶段(2020年12月15日至2021年1月15日)
1.工会推荐。根据“烟台工匠”选树范围、条件和要求,在层层选拔的基础上,各区市总工会、开发区、高新区、长岛综合试验区择优向市总工会推荐2—3名人选。保税港区和昆嵛山保护区工会、市直产业(系统)工会、市直属单位工会和中央、省属驻烟单位工会可根据各自情况,择优向市总工会推荐人选。
2.社团推荐。各市级专业学会、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根据“烟台工匠”选树范围、条件和要求,向市总工会推荐1—2名人选。
3.推荐人选上报前须在其工作单位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选树阶段(2021年1月15日至2021年3月15日)
1.组织初审。根据选树范围、基本原则和标准条件,对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等形式要件进行严格审查,筛选确定“烟台工匠”候选人。
2.专家评审。组织相关行业(工种)专家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在专家“背靠背”评审、分组讨论和集中讨论评审的基础上,投票确定“烟台工匠”提名人选。
3.网络投票。通过各类媒体向社会公布20名“烟台工匠”提名人选及简要事迹,发动公众通过烟台工会网和烟台市总工会微信公众号,以投票方式选出自己心目中的“烟台工匠”。
4.差额考察。依据专家评审结果(权重占90%)和网络投票情况(权重占10%),按照一定比例研究确定“烟台工匠”考察人选,并抽调专业人员组成考察组到人选所在单位进行实地考察。
5.提名公示。依据实地考察情况,按照“确保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研究提出第四届“烟台十大工匠”“烟台工匠”人选公示名单,并征求烟台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意见,报经市总工会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后,在《烟台工会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6.命名公布。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总工会发文公布并颁奖。
(四)集中宣传阶段(2021年4—5月)
市总工会研究制定“烟台工匠”宣传方案,联合有影响力的媒体,充分利用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介,推出深度报道、专题栏目,多角度、多渠道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鼓励创新的舆论导向和浓厚氛围。
五、命名奖励
1.2021年五一节前夕,市总工会授予“烟台十大工匠”“烟台工匠”称号,颁发证书、奖牌和奖金。对其中符合条件的,同时授予烟台市五一劳动奖章,已经授予的不再重复授予。优先推荐“烟台十大工匠”参加更高层次先模人物的评选。
2.组织参加技术培训、技术交流考察和疗休养等活动。
3.组织“烟台工匠”进行巡回报告。
五、推荐材料要求
1.推荐申报表,A4纸双面打印(见附件1)。
2.推荐人选汇总表,A4纸打印(见附件2)。
3.视频资料(mp4格式,30M以下,不低于1920×1080像素,不长于5分钟)。
4.其他相关资料,如:个人工作简介、主要事迹及证明材料,创新成果介绍等,包括图片、第三方或鉴定机构评价证明、成果应用证明、获奖证书、技术和成果转让推广创造的经济社会效益证明等(列出资料目录并整理制作成PPT文件上报)。
5.推荐人选电子版工作照和证件照各一张(jpg格式,分辨率为280×382,不大于40KB)。
6.所有材料要以电子版形式上报,推荐申报表(一式五份)和汇总表同时上报纸质版。
联系人:李云强、盛建辉,联系电话:6666909、6896719。
邮箱:ytghsjh@126.com。
报送地址:烟台市总工会技协办(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75号711室,邮编264003)。
附件:1.“烟台工匠”推荐申报表
2.“烟台工匠”推荐人选汇总表
3.“烟台工匠导师”推荐申报表
烟台市劳动竞赛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