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届全市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的通知

文章来源: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发布时间:2019-07-05浏览次数:9452

  

各县市区(开发区)文明办、妇联,高新区工委宣传部、党群工作部,昆嵛山自然保护区工委党群工作部,市直各部门,中央、省属驻烟各单位:

为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家庭文明建设,充分展示家庭文明建设成果,提高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发展,根据市文明委工作安排,今年将评选第二届全市文明家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广泛发动各地各单位特别是基层群众开展推荐和评选文明家庭活动,推出事迹突出、群众公认、典型性强的文明家庭,在全社会形成“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良好风尚,为促进家庭和睦,促进亲人相亲相爱,促进下一代健康成长,促进老年人老有所养,使千千万万个家庭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推动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高,提供强大精神力量和有力道德支撑。

二、评选范围及名额

评选范围为全市城乡居民家庭。第二届全市文明家庭拟评选100户文明家庭。

三、推荐标准

文明家庭候选家庭应符合以下条件:

1.爱国守法。家庭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爱国爱社会主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自觉遵循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学法、尊法、守法、用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行业规范、市民守则、村规民约,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

2.遵德守礼。家庭成员注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养成。乐观豁达、待人宽容,关心他人、助人为乐。维护公共卫生,爱护公共环境,遵守公共秩序和规则,在工作生活、社会交往、公共场所、网络空间、旅游出行等各个方面崇德尚礼、知行统一。奉行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生活态度、生活方式,养成良好行为习惯。

3.平等和谐。家庭成员之间民主平等、相互尊重,理解信任、沟通顺畅,感情深厚、亲情陪伴。父母与子女之间长幼有序、孝老爱亲、传承孝道。夫妻之间忠诚恩爱、包容接纳、责任共担。亲属之间、邻里之间友善和睦、共同分享、守望相助。家庭成员日常生活温馨乐观、彼此扶助、相濡以沫,特殊困难不离不弃、舍己为家、尽心尽责。家庭成员民族团结意识强,理解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尊重差异、包容多样。

4.敬业诚信。家庭成员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勤勉为民、甘于奉献。诚实劳动、勤劳致富,合法经营、公平交易。重信用、守承诺,真诚做人、守信做事。树立尚德守法、以义取利的义利观。传承以信笃行、以诚兴业的优良品德。遵守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准则,立足岗位践行诚信规范。

5.家教良好。父母尊师重教、言传身教,用正确行动、正确思想、正确方法教育引导子女。注重子女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和良好个性的培养,引导子女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家庭成员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养成良好阅读习惯,学习氛围浓厚。

6.家风淳朴。弘扬家和万事兴、忠厚传家久、百善孝为先等中华优秀传统美德,注重为人处世、修身劝学、理家育子、和亲睦邻之道。廉洁修身、廉洁齐家。传承好家训,提醒引导、感染熏陶家庭成员。有体现传统美德、符合生活实际的新时代家规,以好家规规范家庭成员的言行。家庭成员积极参与读家书、谈家教、倡家健、秀家宝等各类家庭文化体育活动,自觉树立良好家风。

7.绿色节俭。家庭环境干净整洁。勤劳节俭、厉行节约,注重节约水、电、纸张等各类资源能源,杜绝浪费。积极宣传和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坚持绿色出行,采用绿色家装,使用绿色产品。做到文明餐饮,传播健康理念。生活量入为出、适度消费,婚丧嫁娶操办从俭、不铺张奢华。

8.热心公益。家庭成员积极参加社会公共事务。积极参加慈善捐助、义务劳动、无偿献血、捐献造血干细胞、社区服务等公益活动。积极参加邻里守望、扶贫济困、生态环保、养老助残、法律援助、文化体育等各类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热情关心特殊困难人员,参加结对帮扶等活动,为他们排忧解难。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

1.家庭成员违法违纪;

2.家庭成员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

3.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

4.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

5.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

6.发生家庭暴力事件;

7.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8.对未成年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9.家庭成员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10.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

四、评选程序

1.组织发动。6月下旬,启动评选活动,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宣传家庭文明建设的重要意义,广泛宣传文明家庭评选标准,发动群众广泛参与。

2.申报推荐。6月—7月,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县市区文明办、妇联负责本辖区参评家庭的推荐工作,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烟单位负责本系统、本行业或本单位参评家庭的推荐工作。要在广泛发动的基础上,经基层群众评议、党组织审核把关,并征求同级有关部门意见后,确定参选名单。

3.评审表彰。9月前,市文明办、市妇联组织力量对候选家庭资格和事迹材料进行审核,确定第二届全市文明家庭候选名单,报市文明委审定后,在市级有关媒体和网站进行公示,并适时以市文明委名义进行表彰。

五、评选说明

1.市级文明家庭评选表彰每三年一届,每届期满复查合格者保留荣誉称号。

2.各县市区文明家庭推荐实行等额申报的方式(名额分配见附件1),评选将按照各县市区推荐名单等额认定和提名。市直部门不采取名额分配的方式,由各部门结合实际决定是否申报,原则上每个单位申报名额不超过2个。

3.推荐上报的文明家庭,可重点从获得市级以上五好文明家庭、最美家庭及其他市级以上荣誉家庭中进行遴选,广泛发动群众、畅通参与渠道,积极推荐候选家庭。

4.7月19日前,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要完成市级文明家庭筛选、推荐、公示等工作。同时,上报以下材料:①市级文明家庭申报表3份(见附件2,每个家庭附500字左右事迹简介、一张全家福彩照);②市级文明家庭总体推荐报告1份(县市区文明委或市直部门领导签署意见,盖县市区文明委或市直部门印章)。材料分别报送至市文明办、市妇联,联系电话:6789521、6243295,市文明办邮箱:yt6789521@yt.shandong.cn,市妇联邮箱:ytsfljeb6243295@yt.shandong.cn。所有材料同时提报纸质版和电子版。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文明家庭评选工作的重要性,摆上重要位置,切实抓好落实。要认真研究评选推荐办法、制定详细实施方案。文明办、妇联要在文明委领导下,担起职责、发挥作用,确保推荐评选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2.规范程序,严格把关。要高度重视,本着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对照评选标准,严格筛选把关,做到程序规范、客观公正,确保评选出的“文明家庭”可信、可亲、可敬、可学。要坚持实事求是,防止形式主义、弄虚作假。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新闻网站,大力宣传候选文明家庭的先进事迹,扩大推荐评选活动的社会影响力。要发挥新媒体的优势,展示文明家庭风采,讲述文明家庭故事,激发广大家庭参与热情,推动兴起文明家庭创建的热潮。

4.面向基层,强化引导。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坚持以基层推荐为主,同时兼顾各部门各行业推荐的家庭,力求评选出的文明家庭具有广泛的代表性,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要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贯穿于文明家庭推荐评选全过程,在全社会树立“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鲜明导向。

 

附件:1.第二届全市文明家庭推荐名额分配表

2.第二届全市文明家庭申报表

 

烟台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烟台市妇女联合会

2019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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